县十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24)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江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打好“四张牌”工作,忠诚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检察工作初具成效,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院建设逐步完善,检察业务全面健康发展。今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尽职维护社会和谐,积极助力全县发展
在2017年的工作中,都昌县检察院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为都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三个优质环境”。
维护良好治安环境。打击刑事犯罪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2017年都昌县检察院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2件149人,提起公诉184件250人。一是维护公共安全。严惩“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共109件141人。在审查起诉两起疯狂盗窃农民137头耕牛的案件中,扎实证据材料快捕快诉,从严打击并挽回群众损失。在审查起诉江某等3人强奸的恶性案件中,安排办案骨干专案专办,并向法院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二是维护经济安全。打击洗钱、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金融秩序和安全。审查起诉了全市首例洗钱案件,邱某利用本公司对公账户,以“公转私”方式帮助其弟将骗取的银行贷款转移取出,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已作有罪判决。三是维护社会安全。严惩涉赌涉毒等社会影响恶劣案件,共审查起诉此类案件14件15人,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打造平安都昌做出贡献。
营造浓厚法治环境。都昌县检察院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强司法公开力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将化解各类矛盾作为办理案件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一是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法检”两院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定期及不定期主动汇报工作。检察长带头走访了本县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3人,院领导到乡镇征求县乡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300余次。二是增强司法公信力。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2条,法律文书111份,一般刑事案件公开43件,公开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8次,公开率达100%。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三是参与社会管理。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60人次、来信16件,受理举报线索33件。在全市率先执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制度,检察干警与律师共同进行信访案件调解,对信访户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救济途径引导,办理司法救助3件,救助金额3万元。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决定的认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巩固廉洁政务环境。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反腐败总体部署,加强线索督办和全程监控,整合职务犯罪侦查资源,形成反贪、反渎整体联动工作格局。一是办案力度不减。全年共立案查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8件13人,大案2件,科级干部 2 人。在保持查案工作平稳有序的同时,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较高成绩。二是查办重心不变。查办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查办了2起医保领域滥用职权案,6起医疗领域的贿赂案件,切实提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三是预防措施不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12次,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并推进整改落实,开展警示宣传教育讲座15次,开展预防诫告6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9件,与中国邮政局都昌分局合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
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忠诚守护公平正义
都昌县检察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切实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继续加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7件12人,纠正违法1件;追诉漏犯9人;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人;开展了4· 16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日活动,驻看守所检察室已达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标准。
民事行政案件监督。通过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途径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成功查办了市检察院交办永修县法院审判的3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件,经提请抗诉后全部获得再审改判,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2件3人,主要涉案人员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较好地保护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同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务实开展公益诉讼。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于7月1日开始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正式运行。都昌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责,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二是坚持保护公益原则。及时了解掌握社会热点问题,利用“都昌在线”等渠道获得案件线索,全面梳理近两年来所办的破坏生态领域的刑事案件,深入摸排和调查公益诉讼线索,对于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三是坚持协同办案机制。与行政机关沟通消除其认识误区和疑虑,在线索排摸、调查取证、法律政策与适用等方面争取支持配合。积极跟进中央及省市环保督察案件,深入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了解具体案情,查办了滥伐林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
三、呵护都昌青山绿水,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都昌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县委中心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着力点,在打好“四张牌”、“三大攻坚战”中找准定位,将生态检察打造为都昌检察工作的亮点。
创新生态检察工作。生态检察工作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年初县人大常委会就将听取生态检察专题汇报列入近两年工作计划。都昌县检察院从人、财、物等方面优先保障生态检察工作需要,将鄱阳湖生态保护检察室移至县城鄱阳湖边办公。8月在全市检察长会上就生态检察工作做经验发言,9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作生态检察工作专题汇报。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主动走访县生态领域相关执法单位和司法单位,联合建立了生态领域刑案移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业务咨询、法制宣传、生态修复等工作制度;在全县24个乡镇各聘请1名干部担任生态信息员;召开了都昌县首次生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二是扩大工作效果。生态领域案件全部由生态检察室办理,全年共批准逮捕生态领域移送案件6件6人,审查起诉17件33人,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结合我县生态领域常见犯罪编印了法律宣传单3000份;与县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生态领域专题宣传活动6次。通过宣传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件,均已调查处理、及时反馈。三是参与联合执法。积极参与全县鄱阳湖区联合巡逻执法,派出6名干警在棠荫岛执法点值班45天;参加打击非法捕捞、非法运输螺蛳和非法采砂等专项执法活动10次,配合执法部门扣押违法渔船16艘,抓获涉案渔民10人,捣毁大型机动底拖网10部、机械吸螺机1台,清除非法网具15部,将非法运输的5车螺蛳全部还湖。通过各类专项行动保护了鄱阳湖的生态资源。
踏实参与中心工作。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今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派出29名干警与64户贫困户结对,按照县统一部署,与贫困户付真情成真友,精准帮扶出实效。为鼓舞贫困户的脱贫信心,在大港镇自编自演“脱贫攻坚,你我同行”义演活动;已为帮扶村争取了光伏发电、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危桥改造项目政策;出资帮助建设村部,实现村部“八室合一”;建设大港镇综治中心;为10户贫困户翻修房屋、添置家用电器。在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中,由检察长带队,抽调8名干警积极参与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招商引资攻坚战中,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挂点企业积极作为。
增进各界沟通联系。一是引入外部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检察权严格依法规范执行,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协助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3件。二是保障律师权益。全年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35件次,申请会见2件次。案件电子卷宗扫描率达到100%,为律师阅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开展检察宣传。成立检察干警志愿服务队,下乡设立法律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80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人次,在盐田小学、县城四小等中小学校开展了“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法律知识讲座。借助干警走访帮扶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机会,积极宣传政策,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半年度检察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全市第三。
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形成检察工作新格局
2017年既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又是监察体制改革正式实施之年,都昌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改革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强力推进司改任务。一是人员分类管理。经资格审查、集中考试、民主测评等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后,从原有35名检察官按择优遴选的方式选出首批21名员额检察官。将所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成一级检察官以下员额制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并落实员额内检察官工资套改和绩效考核。二是内设机构改革。将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分离、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分离,采取“大部制”模式改革内设机构,将原来内设的16个机构合并成 “六部一局”,即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务管理部、政治部、检务保障部、监察部。三是落实司法责任。严格实行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及绩效考核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改理念,办案模式由原先承办人呈报科室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把关改为员额检察官独立承办。
提高司法办案质效。一是充实一线力量。通过探索繁简分流、优化机制、整合力量,促进案件高质高效办理。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员额检察官全部调配到业务部门。二是提高办案效率。组建以检察官为主的办案组织,司法责任制实行以来,80%的案件由检察官独立承办、独立决定,无需层层审批,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高。三是提升办案质量。制定权限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同步跟进监督制约,打造专业化办案组织,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中无一例不规范案件,案件评分均为90分以上。
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都昌县检察院坚决拥护、积极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自12月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以来,一方面全面梳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掌握队伍思想状态。配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开展谈心与家访;按上级要求清理积压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为整体转隶、工作交接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开展转隶人员谈心40余人次,积极配合监察委完成办公场所、后勤保障等筹备工作,并提早谋划改革后的各项业务衔接机制。向监察委转编12名,12月27日举行转隶人员欢送仪式,将原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的8名转隶人员划转。
五、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优化基层检察院建设
2017年,都昌县检察院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承办的“鄱湖都昌”杯全市检察机关第九届羽毛球赛备受好评,获最佳组织奖。
规范司法常态化。邀请市级业务专家来院授课,对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学习和理解。组织本院干警每月一次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规范司法与岗位素能论辩赛、征文比赛系列活动,干警余敏论文获全省理论年会三等奖。通过三年常抓不懈的规范司法行为活动,真正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从单纯的办理案件规范化逐渐变成规范司法文化。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和新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双周党小组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开展“干部作风实,都昌万事兴”主题教育活动,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建设优质基层院。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通过软硬件建设,办公办案条件逐步改善,检务保障能力逐步增强,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保证都昌县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10月份通过了市检察院组织的基层院建设评估。
各位代表,这些进步和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都昌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都昌工作大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职能履行需要更实、更细、更有针对性。二是改革后的检察职能履行和检察新局面适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必须加强谋划、转型发展。三是检察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在开展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等群众利益相关工作中需更注重有效性与持续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都昌县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主动地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更加有效地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地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为都昌发展、百姓幸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服务都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坚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依法履行好监督、审查、起诉职能,提升检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服务重点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监督,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在转隶完成后实现检察机关转型发展。
三、进一步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正风肃纪,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创新培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机制,提升检察队伍业务技能,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强化公正执法,强化阳光检务,强化内外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成绩赢得人民群众的最大信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都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增强恪尽职守、只争朝夕的责任意识,提振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保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都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1月17日
(共印5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