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 日在都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鄢 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都昌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全面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落实工作措施,为都昌经济赶超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着力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紧贴重大项目,对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监督,严厉打击破坏项目建设领域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发生在该领域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3人。注重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从快办理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10人。
着力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主动深入我县生态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积极探索设立了全省首个鄱阳湖生态保护检察室,以检察室工作带动检力下沉,在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查处破坏鄱阳湖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参与鄱阳湖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服务作用,促进了鄱阳湖区域的生态保护。立案侦查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3人,对涉及生态保护等公共利益的诉讼情况加强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件。开展打击破坏鄱阳湖候鸟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3人。生态检察室的设立,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大反响,得到媒体广泛关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省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着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加强与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建议4件,并落实跟踪回访和情况反馈。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协助有关方面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矫正帮教,集中开展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对漏管、脱管现象进行督促监管,纠正脱管21人。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网评队伍建设,健全涉检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完善了控告申诉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功能,畅通民声通道。
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9人,同比上升33%,提起公诉250人,同比上升88%。
着眼于提高群众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2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了分别以陈亚强、冯祖凯为首的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这批案件是2012年全市仅有的2起涉黑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我们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在较短时间内即提起公诉,较好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
着眼于增加和谐因素,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对初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9人。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剖析,大力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与家长、学校、社区共同做好帮教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妥善处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努力在检察环节实现定纷止争,促成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10余件,致力修复社会关系。
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我院所作决定要求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积极开展集中化解涉检重复访专项活动,深入排查,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共清理涉检重复访案件1件,制定化解措施,并成功组织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听证会,使案件顺利进入信访终结程序。加大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力度,规范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拓展救助渠道,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慈善会基金,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资金2万余元。
三、深入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忠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所立案件均做到快侦快结,全部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已提起公诉12件13人,均得到有罪判决。
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征地、教育、就业等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案件6人。原徐埠镇街道居委会支部书记谭寿林贪污征地补偿款近20万元、原县劳动就业局培训股股长江长春在办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中受贿等案件被依法查处。
依法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从一起普通的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着手,深挖出原大港镇纪委书记但东福在林业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案。积极配合中心工作,针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建房的现状,主动出击依法查办了县国土局土管员谭克彩滥用职权案,有力遏止了违法违规建房蔓延势头。
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开展“走进乡镇,预防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走进国企,预防管理人员职务犯罪,为国企改革改制服务;走进机关,预防公务人员职务犯罪,为廉政勤政建设服务”为主题的“三走进、三预防、三服务”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危害程度实行分析评估制度,确定风险等级,并据此编制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开通网上受理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为建设单位提供查询150次。
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更加注重监督促进和谐,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和监督意识,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文书制作、业务研讨、办案经验交流等形式的技能培训,开展论证说理、办案质量评查活动,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努力拓宽监督渠道,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2人,撤案32人,决定追加逮捕40人。
加强审判监督。通过依法抗诉、检察建议等途径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1件1人。受理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5件,均已息诉。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等原则,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监管活动监督。重点加强监管场所日常监管,加大了对监管场所收押、安排会见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建立每周五参与看守所监内情况汇报分析例会、与在押人员谈话等制度,共与在押人员谈话210次,依法纠正不当留所服刑、收押3人次。建立了驻所检察室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和检察专线网,实现了对监管场所的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督。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了专题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了全院干警参加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扎实进行查摆整改,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本院干警意见基础上,对领导班子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把问题逐个整改到位。通过践行核心价值观,干警素质明显提升,班子凝聚力明显增强。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了系列学习活动。组织中心组原原本本学习相关文件,班子成员交流心得体会,请党校专家为全院干警辅导讲座,在全院上下掀起学习十八大热潮。积极应对新刑诉法的修改,挑选本院业务骨干授课讲解新刑诉法对各业务部门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确保新刑诉法的顺利实施。
注重培养青年干警。制订岗位练兵计划,开展一帮一师徒对接活动。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电子笔录和法律文书制作比赛、论文评比等活动,提升基本技能。成立青年写作中心组,给任务,压担子,青年干警在《江西检察》、《法学教育》、《正义网》等媒体刊物调研用稿17篇。在办理重大案件中,有意识安排 80后干警参加,年轻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好锻炼,在办案一线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坚持报告制度,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使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认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就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坚持检务公开和“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统一案件“入口”和“出口”,对案件进行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与新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查办有影响的大要案不多,办案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党的十八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我县赶超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更加主动地服务都昌经济社会发展。深刻认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跟进强工兴城、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服务举措,更加有效地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坚决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阻碍项目推进、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国资管理、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坚持把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致力营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法制环境。
更加全面地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主动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重点打击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等犯罪,确保有力打击刑事犯罪、有效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规范监督行为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正确处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关系,完善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机制,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侵犯人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案件,致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更加积极地参与平安都昌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努力完善涉罪未成年人防护体系,开展青少年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积极推行“检校共建”模式,设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派员担任法制副校长,与学校共建共管,完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管理和犯罪预防。加强检察环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加大弱势群体维权力度,致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更加务实地推进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认真梳理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团结、民主、和谐、务实的要求强化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提升班子成员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警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和平台。强化内部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接受监督机制,拓宽接受监督领域,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在有效的监督中正确运行,为检察工作营造出清明的检务环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排难而进,不断开创都昌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鄱阳湖区生态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