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院本级(需按单位预算级次分别列出)。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88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书记员10人;年末其他人员9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27.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738万元,增长82.98%;本年收入合计1627.35万元,较2020年增加738万元,增长82.98%,主要原因是:一、正常人员调资及新招录人员;二是县财政对我院经费保障力度加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27.3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627.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27.35万元,较2020年增加738万元,增长82.9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资晋级,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二是财政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业务项目支出也有较大幅度增加;三是我院在本年进行了大楼修缮及大楼安装电梯,导致费用大幅度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划市财政将执行零基预算。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07.72万元,占80.36%;项目支出319.63万元,占19.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3.08万元,决算数为162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2.11万元,决算数为146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9%,主要原因是: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因人员晋级和支出标准有所提高,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二是财政部门对业务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业务项目支出也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47万元,决算数为6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万元,决算数为2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8万元,决算数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7.3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58.1万元,较2020年增加432.58万元,增长69.16%,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有关规定,将2020年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列支的奖励金列入到工资福利支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7.71万元,较2020年增加250.79 万元,增长288.53 %,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疫情防控支出大幅增加;二是办公大楼老旧,维修成本大幅度提升;三是检察业务工作量增长,业务支出有所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84万元,较2020年减少146.07 万元,下降82.57%,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有关规定,将2020年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列支的奖励金列入到工资福利支出,导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大幅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200.7万元,较2020年增加20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院在2021年办公大楼进行修缮及大楼内部安装电梯,导致资本性支出大幅增加;二是因业务需要,我院对部分办公设备进行了更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决算数为28.05万元,完成预算的65.2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1.16万元,增长66.07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28.7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4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5批,累计接待39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4.31万元,完成预算的81.0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1.4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年限长、车况差、维修成本高;二是我院严格执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有关规定,因2020年公车过路费未纳入“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纳入公车运维支出;三是本年检察业务工作量增长,致使用车频繁,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大幅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9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79 万元,增长58.54%,主要原因是:一是业务工作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业务支出也有较大幅度增加;二是本年度疫情防控支出大幅增加;三是办公大楼老旧,维修成本大幅度提升。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不涉及预算绩效考核项目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