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昌县检察院顺利通过档案工作省一级复查验收。自2008年档案室被评为省一级以来,县检察院始终保持“省一级档案单位”的荣誉称号,充分发挥档案资源服务功能,为辅助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今后,该院将一如既往的重视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依法办案中的功能与作用,使档案工作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保障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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