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至13日,都昌县检察院会同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都昌保护监测站、都昌县林业局、都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深入广场、学校、湖区联合开展“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建设美丽生态江西”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都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都昌保护监测站、都昌县林业局、都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单位先后在都昌县城新世纪广场、都昌县城湖滨学校、鄱阳湖边的都昌县南峰镇余晃村小学和南峰镇余晃村鄱阳湖候鸟越冬栖息地,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播放野生动物保护专题片、为学生集中讲授湿地、候鸟、江豚保护知识课、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万人签名、现场巡查候鸟越冬栖息地环境等方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和学生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江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印有江西省重点野生鸟类图片的作业本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较好地宣传普及了鄱阳湖湿地候鸟江豚保护知识,在广大学生心中播下了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种子,增强了市民和学生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受到一致欢迎和好评,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都昌县检察院将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责,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平台,进一步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单位的联系,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资源共享,线索互移,合力共为,更好保护候鸟、江豚等野生动物,助力今年11月至明年1月的鄱阳湖国际观鸟季,守护好“候鸟王国”这块都昌县弥足珍贵的生态名片。
地址:都昌县城芙蓉山大道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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