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筑牢幼儿园食品安全“防火墙”,关爱幼儿健康成长,给孩子们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4月13日上午,都昌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部分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幼儿园食堂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样品留样、食物采购流程及台账、环境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向各食堂负责人详细了解食堂基本情况,并督促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幼儿园食堂管理台账不完善、食堂员工未办理健康证等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切实保证孩子们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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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再小的事,只要关乎孩子们的健康就是大事,只有健康得到了保障,才能再进一步谈学习、谈成长、谈未来!检察机关要与其他部门形成合力,一起把严食品安全关,让孩子们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下成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并与有关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将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常态化,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