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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为鄱湖越冬候鸟撑起“保护伞”
时间:2021-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烟波浩淼,候鸟群归。素有“白鹤王国”“小天鹅之乡”之称的都昌县,拥有鄱阳湖水域面积的三分之一,具备典型、完整的内陆湖沼湿地生态系统,是江西省湖泊湿地面积最大的县份。因其得天独厚的湖泊湿地资源,造就了都昌县成为东北亚迁徙水鸟的重要越冬中继站。初冬时节,鄱阳湖水位快速下降进入枯水期,水落滩出,数十万只候鸟飞抵鄱阳湖栖息越冬,它们时而在空中翱翔、时而在水边起舞,形成了一幅美丽和谐的生态画卷。

  NO.1

  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候鸟、江豚等珍稀野生动物资源,11月16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鄱保局都昌站、县候鸟保护局开展都昌县“候鸟保护2021”专项行动联合巡查宣传活动。

  联合巡查中,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会同县林业局、鄱保局都昌站、县候鸟保护局、周溪镇领导到周溪镇后湖,就候鸟保护工作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并就候鸟的种类、栖息时段、周边环境保护、采取哪些保护措施等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探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NO.2

  检察干警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的联合宣传队在周溪镇新街设立法律咨询台,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发放海报、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湖区周边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号召大家爱鸟、护鸟,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共同承担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并结合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的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明确自己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大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监督举报身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NO.3

  近年来,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打击与预防共抓,大力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对外增强部门联动,与县林业局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共享信息、共同宣传、联合执法,共同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并利用多种媒介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使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深入人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注重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推进源头防控,为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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