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士墓既是英雄先烈们的安息之所,也是我们缅怀先烈的重要场所,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培养民族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办案检察官李定华说道,“烈士墓地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不利于人民群众祭奠、瞻仰英烈,不利于弘扬、传承革命英烈的奉献精神,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都昌县检察院大力开展涉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保护红色革命资源,守护和传承“红色”基因。
办案干警用半个月时间进行实地走访,对全县24个乡镇的烈士陵园、烈士碑进行了详细勘察并拍照取证。经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因为年久失修,这些烈士墓碑慢慢地被荒草掩盖,甚至堆起了垃圾。普遍存在通往烈士碑道路难行、墙体标语斑驳脱落、烈士碑上方五角星图案严重褪色、碑体基座毁损以及墓碑四周杂草丛生等现象,未能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不利于褒扬烈士、保护红色资源。
“英雄烈士不应该被遗忘,我们可以用检察公益之名去守护他们的荣誉与尊严!”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经调查核实完毕后,县检察院及时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发8份检察建议书,分别送达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做好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定期进行常态化修缮维护,恢复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宁静的环境和氛围,恢复被污损的纪念设施,方便群众前往瞻仰和悼念。此外,还建议加大对英烈事迹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爱国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