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 ZHOU AN XUN
一周案讯
01
受案
11月24日-11月30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8件8人(容留卖淫罪2件2人,盗窃罪1件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件2人,贩卖毒品罪2件2人,交通肇事罪1件1人,盗窃罪1件1人)。
11月24日-11月30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件12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2件3人,容留卖淫罪1件1人,盗窃罪2件2人,交通肇事罪2件2人,合同诈骗罪1件1人,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1件1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件1人,贩卖毒品罪1件1人)。
02
批捕
11月2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批准逮捕。
03
起诉
11月2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段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对李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依法对余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法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4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龚某某提起公诉。
04
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占某某聚众斗殴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占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地址:都昌县城芙蓉山大道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92-5223287 邮编:3326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