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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检案讯 | 一周案件信息发布(11.25-12.01)
时间:2024-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YI ZHOU AN XUN

一周案讯


01

受案


11月25日-12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6件6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件2人,寻衅滋事罪1件1人,交通肇事罪1件1人,伪造公司印章罪1件1人,滥伐林木罪1件1人)。

11月25日-12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件13人(强制猥亵罪1件1人,交通肇事罪2件2人,强奸罪1件1人,非法狩猎罪2件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件1人,故意伤害罪1件1人,滥伐林木罪1件2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1件1人)。


02

批捕


11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邵某南、邵某成批准逮捕。

11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批准逮捕。

11月26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陶某某批准逮捕。

11月26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批准逮捕。

11月2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11月2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11月2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批准逮捕。


03

起诉


11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郭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娄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对余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郭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对宋某某、吕某、钟某某、吴某某、陈某某、严某某、梁某某、马某强、苑某甲、苑某乙、苑某丙、刘某某、马某龙、陈某、赵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对徐某某、陈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对程某某、邵某某提起公诉。

11月2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04

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曹某某、余某某贩卖毒品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曹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余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章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邱某某容留卖淫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偷越国(边)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某某贩卖毒品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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