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对黎某某、欧阳某某、王某某、肖某某提起公诉。
11月6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段某某提起公诉。
11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对朱某某、占某鹏、熊某某、龚某某、涂某某、陈某某、曹某某、杜某某、邵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对占某文提起公诉。
11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占某某提起公诉;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
11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11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曹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