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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检案讯 | 一周案件信息发布(10.28-11.03)
时间:2024-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YI ZHOU AN XUN

一周案讯


01

受案


10月28日-11月3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件10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1件1人,聚众斗殴罪1件6人,交通肇事罪1件1人,偷越国(边)境、诈骗罪1件2人)

10月28日-11月3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5人(诈骗罪1件1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件1人,危险驾驶罪1件1人,偷越国(边)境、诈骗罪1件2人)。


02

批捕


10月30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傅某某、李某某、曹某某批准逮捕。

10月3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邱某某、余某某批准逮捕。

10月3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批准逮捕。

11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批准逮捕。


03

起诉


10月2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章某某提起公诉。

10月2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江某提起公诉。

10月2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谢某某提起公诉。

10月3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容留卖淫罪依法对邱某某提起公诉。

11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杜某某提起公诉。

11月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对于某某提起公诉。


04

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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