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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检案讯 | 一周案件信息发布(03.11-03.17)
时间:2024-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YI ZHOU AN XUN

一周案讯


01

受案


3月11日-3月1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件5人(盗窃罪1件1人,诈骗罪2件2人,贩卖毒品罪1件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件1人)。

3月11日-3月1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件21人(危险驾驶罪4件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件2人,非法狩猎罪3件4人,盗窃罪5件8人,故意伤害罪1件1人,职务侵占罪1件2人)。


02

批捕


3月13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占某某批准逮捕。

3月1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03

起诉


3月12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袁某某提起公诉。

3月12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夏某某提起公诉。

3月1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江某提起公诉。


04

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某某、王某某、俞某某、卢某某赌博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苏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俞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卢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容留故意伤害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汪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邹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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