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检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都检案讯 | 一周案件信息发布(01.15-01.21)
时间:2024-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YI ZHOU AN XUN

一周案讯


01

受案


1月15日-1月2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4件7人(盗窃罪3件6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1件1人)。

1月15日-1月2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件6人(交通肇事罪4件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件1人,贩卖毒品罪1件1人)。


02

批捕


1月1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03

起诉


1月1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周某某提起公诉。

1月1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虚假广告罪依法对郑某某、陈某忠、陈某香、陈某慧、陈某琦、陈某静、陈某彪提起公诉。

1月1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段某某提起公诉。

1月1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谭某提起公诉。

1月1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宋某某提起公诉。


04

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某某贩卖毒品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某、黄某某非法经营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黄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贩卖毒品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占某某强奸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某危险驾驶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ND-



本院简介
网上信访
案件信息公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听证网
12309
 > 都昌风光 更多>>

地址:都昌县城芙蓉山大道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92-5223287  邮编:3326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