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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检案讯 | 一周案件信息发布(01.01-01.07)
时间:2024-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YI ZHOU AN XUN

一周案讯


01

受案


1月1日-1月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件5人(盗窃罪4件4人,贩卖毒品罪1件1人)。

1月1日-1月7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件13人(交通肇事罪2件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件1人,危险驾驶罪2件2人,盗窃罪2件3人,诈骗罪2件2人,容留卖淫罪1件1人,容留他人吸毒罪1件1人,贩卖毒品罪1件1人)。


02

批捕


1月2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江某批准逮捕。

1月3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黄某批准逮捕。


03

起诉



04

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波交通肇事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波犯交通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危险驾驶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交通肇事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查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查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财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某危险驾驶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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