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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检案讯 | 一周案件信息发布(11.06-11.12)
时间:2023-1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YI ZHOU AN XUN

一周案讯


01

受案


11月6日-11月12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盗窃罪1件1人,寻衅滋事罪1件2人)。

11月6日-11月12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6人(诈骗罪1件1人,盗窃罪1件1人,抢劫罪1件1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1件3人)。


02

批捕


11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11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批准逮捕。

11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批准逮捕。


03

起诉


11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蒋某某提起公诉。

11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江某春、江某发、江某菊提起公诉。


04

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寻衅滋事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向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向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介绍卖淫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杜某某容留介绍卖淫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杜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某某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苏某某猥亵儿童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某故意伤害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万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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