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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播报·江西新闻客户端】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执行监督案
时间:2025-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媒体播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办案检察官在银行查阅有关数据。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胡丹都昌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金融领域执行案件办理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与县法院协作配合,在信息共享、协同化解纠纷等方面达成共识。该院与县金融机构强化沟通协调,畅通金融领域案件受理渠道,依法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2015年11月24日,李某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以名下两处房产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其父,其兄两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5年后借款合同到期。其间,以上三人未履行银行还款合同。

2020年11月,经某银行诉请,县法院判决李某某偿还借款本息150余万元,其父,其兄两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仍未履行。县法院于2022年4月冻结3位被执行人名下的资金、产品、交易等,并对李某某名下两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未拍卖成功。2022年12月,县法院作出终本裁定,2024年3月经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标的199.843005万元,仍未能执行到位,某银行向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研究案情。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该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开展调查核实,调取案涉执行卷宗,发现3位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银行小额存款等财产。县法院在未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的情况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办案检察官围绕李某某抵押房产的现状开展调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信息、走访不动产所在地、调取李某某银行流水、询问案涉房产的承租人有关情况,查实被执行人名下有数套房产,并隐瞒大额租金收入用于生活开支。该院及时召开公开听证会,耐心释法说理,向李某某详细阐明拒不执行裁判的法律后果,并围绕调查核实材料,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执行活动,是否违法等问题听取各方意见。

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划扣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证券投资理财。通过检、法两院密切协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李某某将名下的两处房产变卖,案涉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为某银行追回损失近200万元。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克进说:“我院在办理涉金融领域案件时,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推动执行和解、执行到位作为办理案件的目标和要求。加强与金融机构在财产查控、数据分析等环节联动协作,精准定位隐匿财产线索,为执行提供客观依据。发挥检、法协作,做好矛盾纠纷研判,协同化解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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