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七次会议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以来,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No.1
聚焦发展大局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
全力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捕253人、起诉420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批捕5人,起诉5人。依法审查起诉全市首例药店违法销售右美沙芬新型毒品案,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98人,追赃挽损56.9万元。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起诉9人,守牢金融安全发展底线。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做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捕1人、起诉5人,公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二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努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强内核,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人。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4人,做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保护。聚焦趋利性执法司法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4件,督促退还企业涉案款项150万元;强化民事终本执行监督,帮助企业兑现胜诉权益1400余万元。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7次,办结企业诉求6件,助力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三
深度参与社会源头治理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助力堵漏建制。结合履职办案制发的医保智能审核系统有关问题检察建议,有力推动制度落实、监管漏洞等问题协同共治,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派员常驻县综治中心,同步受理控告申诉相关案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均达100%。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主动带案下访、带头接访9人次,以“面对面”的方式解“法结”、化“心结”。
四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深化监检衔接机制,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依法办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起诉案件4件5人。重点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持续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筑牢反腐败法治防线。结合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案例宣讲等警示教育,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No.2
站稳人民立场
以高质效民生保障践行责任担当
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
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3件,推动问题商户整改8家,清理不合格食品包装1万余件。聚焦医保诈骗等重点领域,起诉超量开药转卖骗取医保案2人;积极参与医保问题整治,推动追回医保基金20余万元,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着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医疗领域个人信息管理。
注重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持续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办理涉农民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帮助追讨“血汗钱”3万余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帮助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20余万元。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诉讼能力受限的特定群体,支持起诉13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督促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整改3起,办理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案件1件。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致困刑事被害人重点人群,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4人,起诉32人。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司法理念,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起诉23人,对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16人。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办理全市首例未成年被害人向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涉事宾馆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推动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2个,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让“问题少年”顺利回归正途。
深化绿色生态公益保护
立足滨湖大县县情,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和修复生态。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10人。加强鄱阳湖岸线、湿地公益保护,推动拆除湖区岸线违建3处、清理岸线固体废物50余吨;会同职能部门对机动车非法碾压湿地等破坏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拆除影响鸟类安全的悬挂丝网16张,对破坏鸟类生存环境的2名滥伐林木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赔偿生态修复金6万余元,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No.3
深耕主责主业
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
持续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13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件。对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31人、不诉15人,坚决做到不枉不纵。紧盯侦查活动中涉案款物管理、强制措施适用等关键环节,提出问题改进意见48次。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加强对社区矫正、财产刑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托数字模型挖掘有效监督线索24件,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民事检察更加有成
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3件,入选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其中参考性案例1件。加强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与县法院、公安建立《拒执案件联动协作机制》,合力解决实务中的堵点,更加依法有力惩治拒执犯罪,助力移送拒执刑事立案2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建议法院对诉讼过程中虚假陈述当事人予以惩戒1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更加有效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刑事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0件36人,有效防止“不刑不罚”。依法在履职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针对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
办理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件,入选市法检两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1件,整体工作位于全市前列。深入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9件,推动问题整改48个。加强国有财产保护,督促追缴2名涉刑人员违规多领工资4万余元。推动拆除无证柴油加油点一个,关停无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游泳馆一处,着力护航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
No.4
坚持守正创新
以高质效检察改革提升办案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办案机制。
严格压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厘清权责边界。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完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实现案件办理集约化、专业化,减少办案环节内耗。建立健全宏观业务质效分析、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质效分析评估和办案质量评查,引导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最小司法投入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强化检察监督刚性,提升监督精准度。
以效果为导向,着力破除监督弱化、泛化问题,切实增强跟进监督。紧盯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领域程序违法、超期羁押、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执行难等问题,通过健全提前介入侦查及法检协作等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精准把握以“可诉性”为核心的高质效办案标准,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深化数字检察建设,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
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创新成立数字检察办案中心,形成“专人+专项”对接机制。通过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应用实现数字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自主研发监督模型2个,应用最高检推广的监督模型69个,“四大检察”依托应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共计办理监督案件83件,该项工作在全市数字检察工作中位列前2。
No.5
坚持固本强基
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底色
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4次,检察长讲专题党课4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次。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
永葆从严治检本色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主题主线,深入查摆问题,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以销号管理方式逐一查摆整改问题24项,切实将“问题清单”转变为“成效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常态化组织专题学习、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16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70件次,“逢问必录”成为常态自觉。
持续提升素能成色
构建全覆盖、多层次、实战化练兵体系,先后组织开展读书沙龙、主题演讲、论文交流等活动13场次,在实训中厚积专业素能,锻造更多检察“业务精英”“行家里手”。先后有6名优秀年轻干警走上中层岗位,2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家人才库;档案管理数字化、规范化持续提升,获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信息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公众号原创稿件20余篇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等多平台转发。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坚持阳光司法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代表委员3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42人次。自觉接受履职制约,重视律师在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接待律师阅卷165人次,邀请律师参与认罪认罚312件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发布检察工作信息64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48件次,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率100%,“零距离”监督检察工作。
2026年工作安排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锚定新时代司法公正目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都昌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彰显更大检察作为。
地址:都昌县城芙蓉山大道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92-5223287 邮编:3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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