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冯明珠)近年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多措并举,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联合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每年4月1日至7日,是全省爱鸟周,该院会同县林业局、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都昌保护检测站等单位,深入县新世纪广场、县万里中学,采取挂横幅、摆宣传展板和候鸟标本、发普法资料、上法治课等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150余份,吸引了1300名市民和学生前来参观学习,还为120余名学生上了鸟类保护知识课。该院与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关人员深入鄱阳湖区调查候鸟保护情况。
▲湖区普法。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5年1月,该院经过对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移送的非法捕捞案件线索进行研判并实地调查,对负有非法捕捞监管职责的县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听证。“在江豚保护区内,发现有团伙利用遥控船深入湖区非法捕捞,船载鱼钩锐利无比,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还极易伤及江豚的违法犯罪问题。”
与会听证员听到办案检察官介绍案情后,愤慨地说:“鄱阳湖内江豚接近500头,这些精灵需要我们的帮助。技术是难关,人力要跟上,一定要下决心,一次成事!”经过共商对策,会上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增强了县行政机关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个月整改期满后,该院4月初进行办案回访,县有关单位整改到位、措施有力,专门安排执法艇在湖区巡查执法,乡镇护渔队日夜在岗值守,未发现非法捕捞现象,有效保护了鄱阳湖渔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
督促修复鄱阳湖渔业资源。去年,该院对一起都昌湖区非法捕捞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取得良好效果。该案涉及都昌和南昌湖区退捕群众6名、鱼贩2名,他们深夜在都昌湖区非法下网捕捞,次日凌晨将捕捞的渔获物部分卖给鱼贩,部分运到南昌水产批发市场销售。经查实,共捕捞429.55公斤渔获物,涉案金额10余万元。经办案检察官法治教育、释法说理,当事人及其亲属认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在案件开庭前购买20.35万元草鱼、鲢鱼、青鱼、鳙鱼等鱼苗放流鄱阳湖,修复鄱阳湖渔业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并赔偿生态修复监督费1万元,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