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高检院抽检发现我国销售的一些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化学药品,容易产生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发育及人身健康,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此高检院部署在我省等部分省市开展清查违规添加化学药品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专项监督活动。
按照上级检察院要求和部署,近日,县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我县药店出售的抗(抑)菌制剂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是否在售高检院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抗(抑)菌制剂,同时检查抗(抑)菌制剂说明书是否存在“每日X次”“XX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等不规范的情况。经认真检查,我县药店在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中没有发现违规添加化学药品的同批次产品,使用说明书也没有“每日X次”“XX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等不规范的情况。检查中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还就如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依规经营药品、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和保健品,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对药店经营者进行了普法宣传。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关注我县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将依法立案监督,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